法评网 2023-05-06 10:28:53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结 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 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吗?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算不算重婚?
2023-05-06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女方首饰属于夫妻共有吗?
2023-05-06
婚姻冷暴力离还是不离?长期家暴可以被判刑吗?
2023-05-06
工伤伤残分为几个等级?工伤伤残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2023-05-06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房子怎么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2023-05-06
医疗过错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鉴定医疗过错应该去找医学会部门吗?
2023-05-06
补办身份证要多久呢?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内容是怎样的?
2023-05-06
什么叫关联企业?关联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2023-05-06
车辆继承手续需要多长时间办完 车辆继承过户要交钱吗?
2023-05-06
怎么进行注册商标?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2023-05-06
关于理想的商标应具备哪几种特性?商标的识别性是指什么?
2023-05-06
拆除违建的程序是什么?违章建筑的界定方式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吗?
2023-05-06
公司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拖欠工资老板会受到什么处罚?
2023-05-06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久?
2023-05-06
质押合同包括的内容有什么?质押股权可以转让吗?
2023-05-06
股权转让后是否承担转让前的债务呢?股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2023-05-06
酒驾标准是多少毫升?酒驾和醉驾有什么区别?
2023-05-06
今日热文:保外就医与暂予监外执行区别
2023-05-06
上诉不加刑的规定有哪些 全球热头条
2023-05-06
今日精选:重大立功减刑能减多少
2023-05-06
房产遗产怎么公证才是可以的
2023-05-06
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2023-05-06
哪个部门鉴定工伤|全球快资讯
2023-05-06
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有哪些?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2023-05-06
中信银行协商还款难吗(中信银行协商还款难吗现在)-环球热资讯
2023-05-06
【世界报资讯】民生协商还款先还多少(民生协商分期还款注意事项)
2023-05-06
侵犯肖像权如何起诉?肖像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3-05-06
违反约定竞业限制的行为是什么?保密协议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2023-05-06
结婚登记你不能错过的注意事项
2023-05-05
【世界新视野】配音属于表演者权吗
2023-05-05
环球报道:要怎样申请事故伤残评定
2023-05-05
预售商品房有哪些产权瑕疵
2023-05-05
【快播报】房产证合同编号在哪个位置
2023-05-05
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怎么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2023-05-05
清偿遗产债务怎么算?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
2023-05-05
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父母的房子需要交什么费用?
2023-05-05
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3-05-05
情侣共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3-05-05
寻衅滋事会影响孩子公务员政审吗?寻衅滋事属于治安还是刑事案件?
2023-05-05
公司办理公户需要哪些资料?公司倒闭解散员工怎么赔偿?
2023-05-05
烧烤店内女子欲阻止打人被男友护住 当街打架斗殴犯什么法?
2023-05-05
夫妻合谋“仙人跳”获刑 婚外情违法会判刑吗?
2023-05-05
违反购房政策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吗?买房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2023-05-05
继承合同是什么意思?继承人能主动放弃继承财产吗?
2023-05-05
子女的贷款还不上父母有影响吗?申请个人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3-05-05
变更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章程修正案吗?
2023-05-05
如何界定过度医疗
2023-05-05
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2023-05-05
诽谤诬陷的区别是什么
2023-05-05
天天热点!外国人在中国犯什么罪会被驱逐出境,怎么适用驱逐出境
2023-05-05
信用卡48000逾期四个月了什么后果(4月信用卡逾期有多少)
2023-05-05
营业执照企业年报怎么申报的?申报的步骤有哪些?
2023-05-05
【播资讯】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的协议有效吗
2023-05-05
交通事故没有谅解书会判刑吗
2023-05-05
派出所证据不足怎么办 快播报
2023-05-05
劳动仲裁请求怎么写?劳动仲裁进度怎么查询?
2023-05-05
孩子欠债父母需要还吗?欠款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2023-05-05
怎么申请减免年费?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实用新型是指什么?
2023-05-05
重婚会造成什么后果?重婚的危害有哪些?
2023-05-05
合同纠纷的主要种类都包含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定义是什么?
2023-05-05
法律怎么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合同诈骗罪比诈骗罪要轻吗?
2023-05-05
借高利贷会不会坐牢?不还高利贷后果是什么?
2023-05-05
商标转让的价格一般要多少钱?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2023-05-05
农村林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吗?林地被抵押拍卖时需要提供林权证吗?
2023-05-05
有哪些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能离婚吗?
2023-05-05
婚前个人买的车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3-05-05
妻子出轨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吗?老婆出钱买的房子离婚算谁的?
2023-05-05
探视孩子不给看报警作用不大吗?探视孩子权利的中止是什么?
2023-05-05
高利贷到期不还会怎么样?起诉高利贷的流程是怎样?
2023-05-05
还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3-05-05
法院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2023-05-05
坏账损失账务如何处理?坏账损失如何认定?
2023-05-05
老婆有精神病离婚了是否需要给妻子扶养费呢?一方有精神病离婚小孩怎么判?
2023-05-05
房产抵押给私人会上征信吗?抵押房产能贷款多少钱?
2023-05-05
关于离婚抚养权是永久的吗 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023-05-05
债务人借钱不还怎么处理?欠钱不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2023-05-05
无证驾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吗?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吗?
2023-05-05
借条还不了钱法律责任有哪些?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2023-05-05
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无力还款怎么处理?债务人的哪些财产可以保全?
2023-05-05
房子抵押了还能贷款吗?房屋二次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2023-05-05
强奸幼女判几年?猥亵与强奸的区别有哪些?
2023-05-05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后还能上诉吗?
2023-05-05
夫妻欠账后离婚怎么办?离婚可以一方负责债务吗?
2023-05-05
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现在 房屋遗产继承要交多少钱?
2023-05-05
二手房房屋可以预告登记吗-天天新消息
2023-05-05
伤残鉴定几级构成刑事
2023-05-05
天天热推荐:一方离家出走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2023-05-05
企业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要年终奖 每日看点
2023-05-05
世界即时看!怎么让捷信现金贷只还本金怎么申请(怎么申请捷信只还本金)
2023-05-05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_环球快看
2023-05-05
股东退出合股公司怎么清算 全球看热讯
2023-05-05
欠条没还款日期被起诉_环球今热点
2023-05-05
公司应如何催收欠款?如何预防债务公司拖欠债款?
2023-05-05
转包工程款拖欠到法院起诉要如何做?工程款结算的其他问题还有哪些?
2023-05-05
假离婚购买房屋违法吗?假离婚有哪些类型?
2023-05-05
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的怎么赔偿?如果属于人身伤害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吗?
2023-05-05
出售农村房屋要交多少税?农村房屋买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23-05-05
老公贷款逾期能不能和他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2023-05-05
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严重事故如何处罚?工程质量事故的判刑标准有哪些?
2023-05-05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认定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吗?
2023-05-05